主旨:本府召開新豐鄉台61線與台15線銜接道路拓寬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113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時假新竹縣新豐鄉埔和國小活動中心召開「新豐鄉台61線與台15線銜接道路拓寬工程」用地取得第2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
二、本場公聽會紀錄紀載「事由」、「日期」、「地點」、「主持人及紀錄人之姓名」、「出席單位及人員姓名」、「出席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姓名」、「興辦事業計畫概況」、「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及對其意見之回應與處理情形」。
三、如土地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及附近鄉親,若對於旨揭用地徵收有任何意見,請依行政程序第105條規定,於公告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方式陳述意見後送交本府(工務處養護科)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