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5條、第205條及第247條涉有防火區劃貫穿部耐火材料、防火閘門者,考量 該構造常位於施工完成面之隱蔽處(如天花板),為落實施工監督,起造人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通知書。 (二)施工紀錄。 (三)竣工照片。 (四)專任工程人員與監造人查核紀錄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