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各公所查報單格式不一,或重複影印使用導致表單不清晰,97年3月19日本府違建會議決議統一查報單格式,改以A4直式橫書格式,請各公所依下列原則填寫查報單,以利違章建築業務之推動: 一、 以一戶一案填寫。 二、 違建地址及地號皆要填寫,無地址者,應查明地段號。 三、 偏遠地區務必繪製位置簡圖,以免本府花過多時間尋找違建地點。 四、 照片須圈註標的物。 五、 繪製平面及立面簡圖。 六、 GPS定位座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