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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結果抽驗作業執行方式
  • 發佈時間:112-02-23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29
  • 發佈單位:工務處

新竹縣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結果抽驗作業執行方式(如附件)

註:若本府轄管之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有違反建築法77條之4以下情事者:

  1. 未經竣工檢查合格取得使用許可證之設備;
  2. 逾期未申請安全檢查之設備;
  3. 經本府抽驗結果為不合格且未依規定辦理改善之設備。

本府將至現場張貼標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