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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地震災害後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
  • 發佈時間:113-04-09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9
  • 發佈單位:工務處

為加速辦理災害後緊急評估作業,有地震損壞建築物事實 之建築物所有權人、管理委員會或其代表人填報「災害後 危險建築物緊急通報表」(詳本府工務處-便民服務-表單下載)送所轄鄉鎮市公 所,由公所於二週內彙整送交本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