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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加強專案管理及現場監造作業講習」訓練計畫
  • 發佈時間:98-02-24
  • 最後更新日期:98-02-24
  • 分類:工務類
  • 發佈單位:工務處

1.訓練場次及時間:
(1)3月25日(北區第1場)
(2)3月26日(北區第2場)

2.訓練課程及時數:
(1)委託專案管理廠商招標作業解說(1.5小時)
(2)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與品質管理解說(含廠商與機關權責劃分)(2小時)
(3)監造作業注意事項(2小時)
(4)推動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政策宣導(0.5小時)
(5)綜合座談(0.5小時)

3.學習時數及參訓證明
(1)機關、學校調訓人員全程參訓無缺課情形者,依規定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6小時。
(2)技師、建築師全程參與者,由工程會發予參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