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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度協助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推動公共建設執行成果報告」
  • 發佈時間:99-01-29
  • 最後更新日期:99-01-29
  • 分類:工務類
  • 發佈單位:工務處

一、新政府上任後,行政院劉前院長及現任吳院長均一再指示,為擴大內需提振經濟景氣,務必提昇公共工程執行率;吳院長於98年9月10日上任以來,更於98年10月8日行政院第3165次會議指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各項工程進度的管控,不要因襲過去只考核執行率的作法,而應該從工程執行情形的各種指標中發現落後原因,並積極主動提供協助及解決問題。
二、為提振98年度公共工程的執行效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從簡化審議流程、提升採購效能、強化控管機制、加強流廢標及停工解約案件之處理等方面,研訂函頒「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方案」,強化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之執行更為有效、迅速。以98年度公共工程決標金額即高達5,690億元,比新政府上任前,平均每年決標金額約3,700億元,高出53.78%,該數據顯示確實已發揮工程採購之績效,對於提昇經濟景氣,有一定貢獻。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自98年10月9日起,已加強服務及協助解決問題之功能,並採走動式管理,針對執行情形不佳之列管公共建設計畫及風災復建工程、預算金額較大且流廢標次數超過3次之採購、促參案件等,不分平、假日,分組多次進行訪查,確實檢討其落後原因並協助機關排除障礙,已提升各項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成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頃公布之列管98年度一億元以上公共工程預算執行率高達91.57%,創近5年來新高,顯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前述各項協助措施確實已發揮功效外,更應歸功於各縣市政府及相關機關之共同協助與努力。
四、謹提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度協助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推動公共建設執行成果報告」1份,供 貴單位參考、瞭解最新公共工程執行及推動情形;另99年度公共建設預算超過6,000億元,為能延續98年度良好執行成果並祈能再創新猷,請各單位應及早規劃因應並展開各項前置作業,以爭取時效。